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编辑:省林草局审核员4

        

来源: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辽林字〔2016〕26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省森林公安局、厅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省厅决定废止《关于严厉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紧急通知》等40个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辽宁省林业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辽宁省林业厅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