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林字〔2005〕14号
各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省林业厅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本通知附件所列规范性文件。
附件:辽宁省林业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辽宁省林业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布机关 |
发布日期 |
备 注 |
| 1 |
关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有关问题的通知 |
辽林办字 〔2004〕3号 |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 |
2004.1.22 |
|
| 2 |
辽宁省营造林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
辽林字 〔2004〕40号 |
辽宁省林业厅 |
2004.9.29 |
该文件中《辽宁省营造林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意见(试行)》继续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