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年05月25日

         

编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辽林字〔2005〕14号

各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省林业厅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本通知附件所列规范性文件。

  附件:辽宁省林业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辽宁省林业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备  注

1

关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林办字

〔2004〕3号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

2004.1.22

 

2

辽宁省营造林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辽林字

〔2004〕40号

辽宁省林业厅

2004.9.29

该文件中《辽宁省营造林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意见(试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