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就省林业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省林业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9号)要求,结合全厅工作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特别是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积极做好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取消、下放、清理信息的公开,坚持做到取消、下放、清理一项就及时公开一项,2014年,共取消和下发行政审批项目13项,取消和下放其他行政职权项目2项,取消行政审批要件事项3项,并以省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开。二是推进机关各处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公示公开。厅机关各处室认真梳理自身工作职能权限、工作制度和业务办理流程,并制作公示板张贴(悬挂)在各处室醒目位置。三是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建立了全厅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动态管理信息站,初步实现非涉密行政审批(许可)办理流程、结果适时查询和公开。同时,在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公开了辽宁省林业厅行政许可受理事项、受理审批流程图、行政许可受理办公室四项工作要求、办事须知和工作制度等信息。四是积极推进全厅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对全厅基本情况、主要职责、二级预算单位目录,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预算在厅门户网站上予以了公开,公开内容详细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五是及时公开 “三公”经费。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上年度“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包括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费,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信息,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厅通过省政府公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厅门户网站(子网站)等多个平台,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一是坚持定期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以辽林字、辽林办字名义制发的文件。2014年共报送厅制发文件22件,其中规范性文件5件。二是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全年发布全省各地各单位林业政务信息7000余条(次)。三是做好林业应急预警研判信息公开。先后发布了《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松毛虫预报》《一代美国白蛾发生趋势预报》等林业有害生物研判预警信息,对指导全省林业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森林防火期间,坚持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每日发布森林火险预报信息,全年共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警、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等预警预报信息219条。
三、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等工作情况
一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做好涉林信息的宣传引导,认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月23日,省政府在本溪市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桓仁国有林场转型发展森林旅游情况进行了介绍。二是充分利用有声媒体和省主流媒体,认真做好重点工作在线访谈和重要信息公开。先后组织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国土绿化处等主要负责同志对有关业务工作进行网络在线访谈,对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同时,3月19日,在辽宁日报(A11至A15版)对2014年度青山工程834个(面积42万亩)治理项目的面积、完成时限和治理责任主体等内容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积极利用民心网信息平台,做好网络舆情答复和举报投诉办理工作。2014年共收到民心网意见建议4件,解答政策咨询9件,办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7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加大了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承办工作。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林业厅关于依申请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厅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从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环节都做了具体要求和格式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在厅内从审查、受理、审核及答复等程序也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依申请过程中各处室、单位的责任和分工,保障了公众依申请事项的高效、有序办理。2014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件,主要为黑熊养殖利用方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因申请方所申请公开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最后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制度及基础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核心平台作用,对网站进一步进行了改版升级,强化便民服务功能,在网站的醒目位置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分设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法规规章、机构信息、人事公开和财务公开等8个窗口。对青山工程、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开设了专栏。二是充分利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组织厅内有关处室、单位业务骨干在本溪县木盂子镇大集对省林业厅各项涉及林农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信息进行了户外咨询解读,并将有关内容编印成册400余本,分发给广大林农。三是积极推进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为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制发政府信息工作合法性和规范性,制定了《辽宁省林业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起草、审核、审查、校对、签发等多个环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把关审核,确保我厅制发政府信息的依法依规。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厅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全厅年度工作要点,并下发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有序开展。五是在太原北街2号厅机关办公楼和长江街126号林业综合楼内设立办事指南公示板,将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能和办事流程统一进行公示。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深入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情况的统计汇总和整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强化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落实力度,使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辽宁省林业厅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