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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做好林草灾害防控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             撰写时间:2024-02-2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报讯 日前,辽宁省委书记、省总林长郝鹏,省长、省总林长李乐成共同签发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切实做好全省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工作。

      总林长令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地方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促进林长履责。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防火网格划分,实现定格、定人、定责、定图。深化源头治理,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绿满辽宁 防火先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应急准备,完善卫星监测、航空巡护、视频监控、塔台瞭望、地面巡查、舆情监测“六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火情早发现能力。夯实基础能力,持续加大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力推进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建设,加大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因地制宜改造取水点、新建蓄水池,夯实安全基础。

      总林长令要求,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责任主体,加强资金统筹,强化资金监管,保障疫情防控需要。扎实推进疫木集中除治,全力打好冬春季疫木集中除治攻坚战。开展涉疫木专项整治行动,各市、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涉松木企业、个人,对违反《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规定,擅自捡拾、采伐、出售、收购、存放、处理、加工和利用疫木及其剩余物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特别抓好捡拾疫木做烧柴行为的处理工作。高度重视日常监测和即死即清工作,确保做到监测全覆盖、无死角。对染疫小班向非染疫的小班呈扩散态势的少量病死(濒死、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处置措施。确保新增疫区、疫点当年实现无疫情。 (潘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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